各县(市、区)农业农村局:
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《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的预通知》要求,即将开展2024年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申报工作。为统筹做好申报工作,请各县市区参照2023年农业产业强镇申报要求和建设内容,从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储备库中,择优推荐农业产业强镇,并与财政局沟通衔接,做好申报准备工作。已实施过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强镇项目的镇(乡)或申报了2024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的镇(乡),不得重复申报国家农业产业强镇项目。
各县市区择优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产业强镇,要确保所推荐申报强镇的主导产业与省级备案的134个优势特色中县域1—2个优势特色产业一致,所选主导产业应具体到品种类别,不得笼统按粮食、果蔬、畜禽、水产等综合大类申报,并根据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(模版)(详见附件)要求,准备好申报材料,各地须对推荐的农业产业强镇进行实地核查,形成正式推荐报告。
请于3月14日前准备好推荐报告、各镇(乡)申报材料,并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农村改革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科。待市农财两局印发正式通知后,各地报送正式盖章版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。
联系人:彭艳红,0795—3198025。
附件:1.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(模版)
2.产业强镇建设方案目录框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