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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市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

来源:宜春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: 访问量: 发布日期:2023-08-14 16:41:00

20234月至20236月间,宜春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对15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。

    一、执法人员发现共有0 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    (具体情节)行为,经调查取证,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,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  0  万元,相关养殖水产品0 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,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。其中,  0  宗案件涉嫌犯罪,已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

二、执法人员发现共有0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,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,可能导致其养殖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,应予以进一步关注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》第七条和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,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,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。

工作联系电话:0795-3562524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宜春市农业农村局

20238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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